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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八闽餐饮商户,迎冬季消费热潮!“福建有口福”第二期消费券启动招募!

2025-11-10 10:07:17 作者: 来源:福建省商务厅  责任编辑:王琪   我来说两句

📣“福建有口福”第二期餐饮消费券正式来袭

To八闽美食商户:

即刻报名携手共创美食消费新热潮!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、提振消费系列决策部署和我省相关实施方案,繁荣我省餐饮市场、带动线下餐饮消费,在一季度各地市发放“福建有口福”餐饮消费券的基础上,继续开展2025年第二期“福建有口福”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(活动不覆盖厦门市商户)。现将餐饮商户报名事宜公告如下:

报名条件

报名餐饮商户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
在我省从事餐饮行业经营且相关证照齐全;

未被我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;

保证支付方式的商户号与终端号均仅在我省门店核销,不存在多省市共用同一编号的情况;

仅被扫(商户扫顾客付款码)设备用于核销餐饮消费券;

需符合食品安全、安全生产、制止餐饮浪费等要求。

报名时间及入口

商户报名从2025年11月7日开始,到2026年1月8日24时截止。商户需正确填报报名材料,并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页面查询结果。

本次活动使用“福建省服务消费券公共服务平台”商户报名系统进行报名。

报名入口:https://ms.himkt.cc/gw/fjshp/html/upa/

报名咨询服务热线:95516

消费券发放平台

此次遴选确定的消费券发放平台为银联云闪付、支付宝、微信支付。

报名要求

商户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填写参与门店及地址等信息,并上传企业主体的营业执照、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、收银设备照片、门店相关照片、《2025年第二期“福建有口福”餐饮消费券活动商户承诺书》等信息。其中,《2025年第二期“福建有口福”餐饮消费券活动商户承诺书》需加盖公章上传报名系统,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。

活动期间,商户应按照要求开展活动,配合做好活动宣传,严格遵循合法、自愿、公平、诚信原则,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,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,不增设任何餐饮消费券使用附加条件,严禁餐饮消费券套利行为,严禁将消费券用于团购券、预付卡充值、预付定金等行为,严禁以“先涨价后优惠”“变相提价”等方式参与活动。鼓励商户在活动期间主动推出自有优惠(如折扣、特惠等)。

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,主办方有权取消该商户参与餐饮消费券活动资格,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。

具体以官方网站通知为准。

福利就位,滋味翻倍

敬邀参与,共享食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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