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五届投洽会通关须知 十问十答
2025-08-21 15:10:42 来源:红色海关 中国投洽会 责任编辑:王琪 我来说两句 |
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贸易投资洽谈会(以下简称“第二十五届投洽会”)将于2025年9月8日—11日在厦门举办。为保障本届投洽会顺利举办,厦门海关制定《2025年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关通关须知》(详见附件),为参会客商提供全方位海关通关保障。现就涉及第二十五届投洽会通关须知和便利化措施大众关心的事宜,以问答形式编制此解读,确保各项便利措施落实落地。 Q:我们是境外参展商,想了解厦门海关有没有提供专门的通关指引? A:厦门海关已制定并发布《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关通关须知》,为境外参展商提供详细的通关指引,方便您办理各项手续。 Q:展会期间,展品通关能不能快一点?有没有绿色通道? A:第二十五届投洽会期间,厦门海关在辖区主要货运口岸设置进境展览品通关绿色通道,优先办理申报、查验、抽样、检测等手续,实行即查即放;进境旅客口岸还设有参展嘉宾便捷通道,提供通关便利。 Q:是否可以线上办理展品备案等业务? A:厦门海关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、“互联网+海关”平台,通过暂时进出境管理系统线上办理第二十五届投洽会展会、展品备案及核销等业务,提升通关便捷性。 Q:展会上的小件样品、宣传品等,能免关税吗? A:在合理范围内(海关根据展会性质、规模等核定),小件样品、宣传品、布置展台的低值货物等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。但酒精饮料、烟草制品、燃料不适用免税规定。 Q:保税货物可以运到展会现场展示销售吗? A:经海关注册登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(B型)内企业,可将保税货物提交担保后,运至区域中心外展会的保税展示交易场所开展展示和销售等活动。 Q:“展览品”和“暂时进出境货物”是一回事吗?申报时有区别吗? A:“展览品”属于“暂时进出境货物”的特殊形式,二者是包含关系。申报时,符合展览品定义的需按“展览品”(监管方式代码2700)申报,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按“暂时进出货物”(监管方式代码2600)申报。 注意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,下列展览用品:1.为展出的机器或者器件进行操作示范被消耗或者损坏的物料;2.布置、装饰临时展台消耗的低值货物;3.展览期间免费向观众散发的有关宣传品。未使用或者未被消耗完的,应当复运出境,不复运出境的,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进口手续。 Q:哪些产品不能在展会上展览和销售? A:依据《2025年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关通关须知》,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、特殊物品等展览品需办理检疫审批的(清单见附表1),入境前参展商应当提出申请,经海关审批同意后方可入境。展览品应当符合《2025年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》和《2025年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》(附表2)要求。 Q:展会结束后,暂时进境的展品想转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,能核销结案吗? A:暂时进境展览品(ATA单证册项下除外)结转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(参展汽车需转入可开展汽车保税仓储业务的区域/场所),准予核销结案。 Q:暂时进境的展品,能不能在异地复运出境? A:异地复运出境、复运进境的,由复运地海关调取原报关单电子数据办理手续;ATA单证册持证人需持单证册向复运地海关办理。 Q:展后想通过跨境电商销售展品,有什么政策支持? A:列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进境展览品,展览结束后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(B型),符合条件的可按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模式销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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